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,河南新蔡農商銀行兩名員工違法發(fā)放貸款,分別被新蔡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。
判決書顯示,被告人魏華于2010年4月至2013年5月任新蔡農商銀行佛閣寺支行主任。被告人張漢卿于2008年6月至2017年8月任新蔡農商銀行佛閣寺支行客戶經理。
法院審理查明,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,魏華、張漢卿在新蔡農商銀行佛閣寺支行分別擔任主任、客戶經理(信貸員)期間,違反國家規(guī)定,張漢卿在未對借款人的自然情況、收入、償還能力、借款用途和擔保人的自然情況、收入等不進行認真審查的情況下,魏華作為信用社主任,未組織召開貸管會,讓貸管會所有成員進行貸款手續(xù)審查,致使新蔡農商銀行佛閣寺支行向馮某、黃某等人發(fā)放貸款38筆,共計419.4萬元人民幣,此38筆貸款實際為楊某(另案處理)使用。
另2012年12月份,魏華、張漢卿在新蔡縣佛閣寺鎮(zhèn)農村信用社任職期間,違法國家規(guī)定,為楊某使用楊文慶身份,通過虛構貸款用途、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等方法,以“換據”的方式發(fā)放貸款99萬元人民幣,該筆貸款至今未歸還。
據了解,楊某一共有三個戶口,并有三張身份證,分別是楊某、楊文慶、肖振彬。
2016年11月份,河南省農商銀行查出新蔡農商銀行存在冒名發(fā)放貸款,要求新蔡農商銀行為整改,經集體研究決定,讓楊某確認貸款數額,后楊某通過編造貸款項目、使用虛假證明文件、偽造擔保人身份信息等方法,以“換據”的方式在該信用社貸款468.9萬元人民幣用于償還上述38筆貸款的本金及利息,該筆貸款至今未歸還。
綜上,在辦理楊某貸款業(yè)務的過程中,被告人魏華作為主管信貸工作的領導和審貸小組的組長,不認真履行職責,違反國家規(guī)定發(fā)放貸款518.4萬元;被告人張漢卿作為信貸員對借款人的自然情況、收入、償還能力、借款用途和擔保人的自然情況、收入等不進行審查,違法發(fā)放貸款498.4萬元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魏華任新蔡農商銀行佛閣寺支行主任期間,作為主管信貸工作的領導和審貸小組的組長,未召開審貸小組會議,未認真履行職責,致使該支行違法發(fā)放貸款518.4萬元,數額特別巨大;被告人張漢卿任新蔡農商銀行佛閣寺支行客戶經理期間,違反國家貸款管理制度,在發(fā)放貸款的過程中未對借款人的基本情況、借款用途、償還能力和擔保人的基本情況、可靠性進行嚴格審查,違反國家規(guī)定發(fā)放貸款498.4萬元,數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違法發(fā)放貸款罪。
考慮到魏華、張漢卿能夠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且到案后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具有投案的自動性、主動性,系自首,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依法判決被告人魏華、張漢卿犯違法發(fā)放貸款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,并處罰金不等。
資料顯示,河南新蔡農村商業(yè)銀行于2017年8月10日掛牌開業(yè),前身系新蔡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,設有27個支行和4個儲蓄所。截止2018年3月31日,新蔡農商銀行存款余額為107.73億元。轉自中華網河南
新聞發(fā)布平臺 |科極網 |環(huán)球周刊網 |中國創(chuàng)投網 |教體產業(yè)網 |中國商界網 |互聯快報網 |萬能百科 |薄荷網 |資訊_時尚網 |連州財經網 |劇情啦 |5元服裝包郵 |中華網河南 |網購省錢平臺 |海淘返利 |太平洋裝修網 |勵普網校 |九十三度白茶網 |商標注冊 |專利申請 |啟哈號 |速挖投訴平臺 |深度財經網 |深圳熱線 |財報網 |財報網 |財報網 |咕嚕財經 |太原熱線 |電路維修 |防水補漏 |水管維修 |墻面翻修 |舊房維修 |參考經濟網 |中原網視臺 |財經產業(yè)網 |全球經濟網 |消費導報網 |外貿網 |重播網 |國際財經網 |星島中文網 |上甲期貨社區(qū) |品牌推廣 |名律網 |項目大全 |整形資訊 |整形新聞 |美麗網 |佳人網 |稅法網 |法務網 |法律服務 |法律咨詢 |媒體采購網 |聚焦網 |參考網 |熱點網
亞洲資本網 版權所有
Copyright © 2011-2020 亞洲資本網 All Rights Reserved. 聯系網站:55 16 53 8 @qq.com